法庭口译服务

Mandarin court interpreting services
中英法庭口译服务 ——法庭认证口译员

我们为法庭诉讼程序或行政审理程序提供法庭口译服务。

  • 庭审
  • 听证会
  • 调解
  • 仲裁
  • 律师客户面谈
  • 面谈(移民法庭)
  • 文件审阅

我们的资质:中英文法庭口译服务

我们的普通话口译员拥有法庭口译认证资质,并拥有多年在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各类案件(民事、刑事、家庭)中担任法庭口译的经验。我们在行政审理听证会方面也拥有广泛经验(司法部、证监会、国际贸易委员会、平等就业委员会、行政听证办公室等),包括复杂商业案件、国际贸易争端、知识产权诉讼、337调查和海外发腐败调查。

在法庭程序中,如果是为诉讼当事方(被告为原告)聘请口译员,口译就会涵盖整个程序,并且主要是以同传方式进行的。如果是为证人聘请口译员,那么只有在证人作证时提供翻译,并且通常是以交传方式进行的。

关于同传口译和交传口译的比较,请阅读我们的博文:

口译:交传还是同传?
技能比较:同传与同传

法庭口译如何获得最佳效果?

1. 提前聘用口译员。

您安排口译员的时间越早,就越有可能聘用到您所希望使用的法庭认证口译员。口译员的日程安排每天都会有变动,所以提前安排是必要的,在您需要雇请两到三名口译员时尤其是这样。

2. 考虑聘请2到3名口译员的预算。

聘请两到三名口译员可以大大提高口译准确率。对于涉案利益很高的案件,比如专利案件和商业诉讼,准确率的提高绝对值得额外聘请一两名口译员的费用。有些客户聘用三名口译员:其中两名轮流担任主翻译,第三名担任纠错翻译。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口译的准确度。

如果口译员是为诉讼当事方聘请,那么大部分时间是进行同声传译。只有在不讲英语的当事方作证时才转换为交替口译。口译员大约每隔15分钟轮换一次,来降低疲劳。

如果口译员是为证人聘请,那么就是交替传译,并且只有在证人作证时才提供翻译。如果作证时长在一个小时之内,您可以只使用一名口译员。如果作证超出一个小时,我们通常会派两名口译员,来降低疲劳、提高准确率。

同传必须至少聘请两名口译员。在只有交传时,如果客户选择仅聘请一名口译员,那么我们要求每隔45到50分钟请口译员休息十分钟,来降低口译员疲劳。

如要进一步了解庭外宣誓作证口译的准确率,请阅读我们的博文:

您所不知道的口译:有法庭认证资质的口译员是什么水平?

3. 对于法庭口译,需要对口译员进行利益冲突筛查。

在询问法庭口译服务时,检查备选口译员的利益冲突情况。询问他们是否认识该案的当事方、证人(如果是为证人聘请口译员)或律师。如果口译员与其中任何一人熟识或有亲属关系,就不宜担任该案口译员。

如果口译员以前在该案中为诉讼单方工作过(例如,为一方提供过律师客户会议的口译),口译员就应选择退出该案的法庭口译。

不过,各司法管辖区对于排除口译员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如果口译员之前在大陪审团听证会上担任过口译,他们就不能再担任该案的庭审口译。这是为了避免所谓的“渗透”效应(口译员可能会无意识地调用在前次会议上获得并留存在记忆中的信息)。

但是,有些语种拥有法庭认证资质的口译员很少。是否排除特定口译员最终需由法官决定。

如果您很难找到法庭认证的口译员,您可与法官及对方律师商定可否接受您所提议的、以前与该案有过接触的口译员。

4. 确认口译员担任法庭口译的资质。

这对只聘用一名口译员时是很重要的。如果聘用两到三名口译员,这也很重要。

当任何一名口译员能力不足,或者口译员之间能力相差甚远时,就会适得其反,使庭审记录混乱不清,甚至导致不必要的闹剧。

目前有几种中文口译认证资质。了解各种资质的区别,并选择符合您需要的资质。

如果诉讼双方分别聘用各自的口译员,那么需要确保双方的口译员资质都得到确认。双方口译员都应拥有认证资质。如果口译员需要额外的专业知识,可对口译员进行面试。

5. 提前为口译员提供材料。

材料需提前提供给口译员。至少需要提供诉状。如有动议、反诉状或其他向法庭提交的文件,也应提供给口译员。

6. 提前对非英语证人或当事人进行说明。

在法庭程序开始前,向需要翻译服务的当事人或证人做出简要说明。请他们理解:

  • 口译员是中立的,不是任何一方的朋友。在法庭口译过程中,不要寻求口译员的建议,也不要与口译员私下交谈。
  • 口译员必须翻译所有的话,无论好话坏话。不要在口译员面前随意评论、不要向口译员透露信息或吐露秘密。
  • 不要讲话太快或不加停顿地讲太久。
  • 不要同时讲话。
  • 使用第一人称,就像口译员不在场。

庭前会议可以避免口译员的貌似偏见,也有助于避免由于非英语者不懂口译员角色而引起的尴尬或戏剧性场面。

关于因口译员中立性受到质疑而引起的上诉,参见 Kim Long KO, Appellant, v. UNITED STATES, Appellee

如要了解关于法庭口译的律师视角,请阅读由 Peter J. Stern 和 Lucia E. Ballard 发表的 “Lost in Translation”: Dealing with Interpretation Issues in International Litigation